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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即将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
  作者: 来源:商用汽车周刊 时间:2008-7-28 【字体: 〖 双击滚屏 〗

 

“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税率将上调”的传言徘徊车市已久,不过一直未获官方消息证实。日前,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事有了正式表态。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(草案)》和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(草案)》。会议正式提出,对节能环保型汽车实行消费税优惠政策,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率。
现行汽车消费税是2006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,按照“低排量低税率,高排量高税率”的征管原则征税。乘用车消费税分为5档,即排气量小于1.0升的税率为3%;排气量1.0升(含)至2.2升的税率为5%;排气量2.2升(含)至3.0升的税率为9%;排气量3.0升(含)至4.0升为14%;排气量4.0升(含)以上征收20%消费税。
据市场传言,此轮汽车消费税调整集中在排量为3.0升至4.0升以及4.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车,其中,排量在3.0升与4.0升之间的车型,税率将从原来的14%调整至25%,排量在4.0升以上的车型,税率将从原来的20%上调至40%。不过,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并没有透露正式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。
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后,对大排量汽车的销售会有多大影响尚不得而知,不过据媒体报道,此消息已刺激了部分想买车的消费者“提前下手”,在今年整体车市销售不佳的情况下,大排量进口车的销售不降反升,本月以来依然保持强劲增势。     (孟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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